龙宫景区一进浮桥码头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32次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龙宫旅游公司 / 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龙宫景区一进浮桥码头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本次比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确定服务单位,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龙宫景区一进浮桥码头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 工程概况:龙宫景区一进浮桥码头改造项目,在原有浮桥基础上,填充原有 3 个船舱,向外延伸 4.3 米,扩充形成 5 个码头,建设地点位于龙宫景区一进龙宫。

2. 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方案编制、比选 / 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报名受理、答疑补遗、开评标现场组织、资料归档、协助合同备案、解答招投标相关咨询等全部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3.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招标工作完成、全套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完毕为止。

三、建设地点

龙宫景区一进龙宫

四、比选控制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 号)计价标准下浮 20%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五、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合法主体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 36 个月)未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申请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函。

3.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招标代理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处理能力,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中选后不得将本招标代理服务转包、违法分包给第三方; (3)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情形(采购人将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平台自主核查)。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2. 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申请人前往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二楼会议室)提交全套报名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纸质版比选文件。 ②线上获取:在文件获取有效期限内,将全套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23711634@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浮桥码头改造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发送完成后务必联系咨询人确认查收,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

3. 报名需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线上提交为彩色扫描件,现场提交为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美刚 联系电话:18285140895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4:00。

2. 递交地点: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3. 递交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须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包装,封套上清晰标注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 (2)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资料不全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 (3)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文件,须现场递交。

九、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1.比选评审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4:00。

2.比选地点:龙宫旅游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3.参会说明:申请人可委派授权代表到场见证比选评审,未到场不影响正常评审及评审结果。

十、评审办法

1.本次比选由龙宫旅游公司组建内部比选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

2. 评审流程:先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主体资格、信誉、能力等条件进行核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申请人,不再进入后续比价评审。

3.对于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采用报价最低中选法,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

4.特殊情形处理 (1)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申请人最低有效报价完全相同的,评审小组结合服务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置、同类项目业绩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排序; (2)评审小组认为申请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有权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作无效申请处理。

十一、中选公示及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选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媒介为采购人内部公告栏,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2.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人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须与采购人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能履约情形,采购人可依次顺延选取下一候选人为中选人。

4. 中选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招标代理工作,按时完整移交全部招标档案资料。

十二、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发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2.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及中选资格。

3.本公告仅为比选公告,具体要求、格式、条款以正式发售的《比选文件》为准。

4.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比选进行延期、中止或取消,且无需向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贵州安顺龙宫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8 月 25 日